政协宝鸡市委员会 “智慧政协”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8-22 14:4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好数字赋能政协履职作用,保障“智慧政协”平台平稳安全运行,确保政协各类履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平台定位

宝鸡市“智慧政协”平台是市政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积极落实全国政协、省政协“打造智慧政协、数字政协、网上政协”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市政协积极探索、争创一流,促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助推宝鸡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实践。这一创新举措,符合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切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坚定不移建好、用好、管好“智慧政协”平台,努力开创全市政协工作新局面。

二、职责分工

(一)市政协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导监督市政协各工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使用“智慧政协”平台开展工作;

2.负责“委员管理”“全会服务”“会议发言”“会议室管理”模块的管理;

3.负责“委员基本信息”“机关人员基本信息”数据的及时更新;

4.负责“微建议”平台中意见建议的跟踪督办。

(二)市政协研究室职责。

1.负责“智慧政协”平台技术保障及故障处理工作;

2.负责“社情民意”“新闻管理”“用户管理”“积分管理”“微建议”模块的管理。

(三)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1.负责向所联系的政协委员推广安装使用“宝鸡政协”履职App;

2.负责运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模块开展协商议政;

3.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工作”模块的管理。

(四)各县区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职责。

1.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智慧政协”二级平台的使用与管理;

2.负责组织县区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职工等相关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培训;

3.负责对操作使用“智慧政协”平台的有关人员进行管理和网络安全教育。

三、审核程序

(一)审核范围。市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智慧政协”平台向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发布的通知公告、短信消息、新闻资讯、议政圈、微建议等各类信息。

(二)责任主体。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分管领导为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三)程序内容。使用“智慧政协”平台发布信息,须遵循“先审后发、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一是通过“会议管理”“活动管理”“日常办公”等功能模块发布工作通知、上传文件资料前,须完成线下审签程序,再由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发布。二是机关工作人员发布“议政圈”前,由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对信息的内容进行把关,确认无误后发布。政协委员发布的“议政圈”信息,由市政协研究室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监管。三是通过“宝鸡政协”履职App发布的新闻资讯,由市政协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对信息的内容进行把关,确认无误后发布。

(四)数据应用。“智慧政协”平台内信息的修改、补录、调用和导出,由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经市政协机关主要领导确认同意后实施。市政协研究室根据市政协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数据统计、分析和展现服务。

四、信息安全

(一)坚持安全可控。“智慧政协”平台的运行和维护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信息网络安全和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意见等规定,并按照国家要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查找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平台各项功能安全可靠。

(二)坚持实事求是。“智慧政协”平台中的数据应真实反映委员履职情况,杜绝弄虚作假,各类数据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据实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避免“先开会、后录入”现象。

(三)坚持保密原则。使用“智慧政协”平台的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上传涉密文件、舆情信息、敏感信息等,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工作原则,确保平台安全运转。

(四)坚持责任到人。要加强个人账户信息保管,定期更新登录密码,严禁借用、登录他人账户,对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